十九大报告笔谈

郑石桥: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审计制度的重大创新

2018.04.23浏览次数:718

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为党统一指挥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政治原则在审计工作的体现,是符合新时代政治制度的审计制度创新。

——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研究院院长 郑石桥


中央审计委员会的组建对审计工作的影响将是全方面的,是审计制度的重大创新。

首先,中央审计委员会的组建,在世界范围内开创了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先河。世界范围内,各国的国家审计体制主要多种类型,尚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执政党设立一个机构来领导国家审计工作,所以,中央审计委员会的组建,开创了执政党设立专门的机构来领导国家审计工作的先河,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审计体制的创新。

其次,组成中央审计委员会,是符合新时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审计制度创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和国家监督工作当然要也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此,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最后,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为理顺现行审计体制奠定基础的制度创新。新中国的审计事业恢复于1982年的宪法,审计体制是行政型体制,地方政府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事实上,领导审计工作的机构并不只是政府,审计机关还要代表本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所以,本级人大事实上也在某种程度上领导审计机关的工作;同时,审计机关还要接受本级党委的委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当然要向党委报告这些审计工作,所以,事实上,本级党委也在领导审计机关的工作。从审计实践来看,党委、政府和人大都在领导审计工作,但是,党委的领导仅限于领导干部相关的审计,并未体现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体现了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当然,作为一个重大的审计制度创新,中央审计委员会的组建还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进一步细化,例如,党委、政府和人大都在领导审计工作,这些领导机构之间的分工和协调;各级地方党委是否要组建审计委员会,省级以下审计体制改革如何与这一制度相协调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系统细化和考虑。


(来源:中国审计报)